检验检测报告更正声明
检验检测报告更正声明
镇江维科置业有限公司:
兹有贵公司委托的江山名洲六期项目南区(第三监督区)桩基工程2#地下车库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检验检测项目,我公司已发出检验检测报告(报告编号:L00320131700013)。
在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资质认定机构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以及我公司2017年度内审工作中发现该检验检测报告中存在:部分标识不清、观测时间间隔描述不准确、用词不准确等问题,根据我公司质量运行体系文件要求现对该检验检测报告予以更正,更正内容以重新编制该工程检验检测报告形式发出(重新发出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:L00320131700023),其主要更改、增补内容为:
1. 对该检验检测报告第10页中受检桩示意图中受检桩位重新标识;
2. 将报告第11页检测方法中上拔观测时间间隔更正为按第5、15、30、45、60min测读;
3. 将第12页检测仪器设备图中百分表更正为位移传感器。
在我公司发出更正后的检验检测报告后,原检验检测报告作废,在此郑重申明。贵公司可将原报告收回后至我公司换取更正后的检验检测报告。
对此事件给贵公司造成的不便,在此向贵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!
镇江明典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
2018年01月11日
- 上一篇:没有啦
- 下一篇:公正性声明 2016/9/20